我县开展联合打击传销宣传行动
为营造防范、抵制、打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维护社会稳定,严防传销违法行为在建湖发生,日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联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联合打击传销宣传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活动,营造良好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此次活动采取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主要形式,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等方式,有组织、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打传宣传教育。组织人员到车站、校园、社区以及外来人口密集区、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远离并积极举报传销违法行为。广泛深入宣传打击传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揭露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积极营造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
当天,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车辆10台次,张贴宣传海报200多份,发放宣传材料800多份,营造全社会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现有人以招工、做生意等名义,要求交钱加入或发展人员加入,发展后可以提成,并许以高收入、高收益、高额回报等情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发现传销和变相传销时,应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举报。市场监管机关举报电话是12315,公安机关举报电话是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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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
1.“拉人头”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骗取“入门费”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团队计酬”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4.公司经营式传销
以连锁加盟、推销产品为名,实行积分返利、销售提成、会员奖励等。
5.网络传销
利用互联网以投资各种资金名义实行返利或积分奖励,或者缴纳费用并要求发展下线晋级、提成的会员制俱乐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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